州委对安龙县级政府行政服务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亮点黔西南讯 4月25日至27日,黔西南州委调查组一行5人到安龙开展县级政府行政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黔党发〔2013〕3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2012〕35号)、《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委研通〔2013〕19号)精神,为科学获取安龙县政府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客观公正地反映人民群众对县级政府行政满意度度的认可情况。州委调查组一行到安龙后,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王丽琼同志组织了县直部门与州委调查组开展了座谈会,并作了相关工作纪律要求。
根据工作要求,调查组一行分别深入乡镇、村组干部、群众、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学、小学、社区、医院、商场、街上行人、个体工商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乡居民等开支随机抽样调查工作,调查内容为群众对本县级政府行政服务满意度情况,主要包括: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政务公开五个方面。采取对上述的五个问题进行现场访谈调查, 向被调查人员征求评价意见、填写问卷调查,形成相关评价结果。
为做好相关调查工作,安龙县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出台了相关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联络员,在整个调查工作中,工作联络员只负责前往联系、引路、身份介绍,开展调查工作时联络员回避现场,整个调查现场不记名、不摄像、不录像,确保了该县整个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调查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要求,不反馈调查结果,对全部调查资料进行密封签字,由州调查组报州全面小康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报省小康办。(甘杰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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