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贵州省食安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肉及肉制品市场监管,维护全县肉及肉制品市场消费安全,5月22日,安龙县工商局出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病死、毒死、未经检疫及来源不明禽畜、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严格执行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对无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二要强化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集中时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包含市场附设的冷库)、商场、超市、肉食店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肉及肉类食品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大力整治销售私宰肉、注水肉和假冒伪劣肉及肉制品以及冒用肉和肉制品地理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等行为。
三要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对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要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依法处理,并对其进货来源情况进行追溯,强化对肉和肉制品市场准入、交易、退出的全程监管。
四要严查违法行为。加大对肉及肉制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肉类食品和采购、使用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行为,做到发现一批,依法处理一批,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对涉嫌犯罪的,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五要加强行政指导。加大对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猪肉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购销台帐、质量把关、索证索票等制度,实施 “场厂挂钩”、“协议准入”、“挂牌经营”等管理制度。
六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机构和网络的作用,强化申诉举报的受理、分流、督办及反馈,对涉及鲜肉和肉制品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要依法及时调查核实和查处,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开展并取得实效,该局成立了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基层工商分局和县局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基层工商分局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监管重点,加大肉及肉制品的监督和抽检频次,消灭监管盲区,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肉和肉制品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支持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与县局各职能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提高专项整治效果。(李永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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