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系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无业,以捡垃圾为生。今年3月29日,潘某在其拾荒途中看见下身裸露疑似智障女的谢某(14周岁),便走上去与谢某搭讪,并拿糖给她吃,随后便把谢某带到偏僻的地方实施了强奸。潘某实施强奸的行为正好被前来寻找谢某的村民发现,村民们把潘某扭送至公安局。潘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说到:“一切责任我来负,只要她(谢某)给我生个娃,晃晃眼就行。”
经鉴定谢某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刘亚娟报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