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政法系统对30个县综治成员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安龙县委政法委从司法、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13个乡镇(街道办)、县委办、政府办等30个县综治成员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为促进深入推进“平安安龙”建设,创造社会和谐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2013年7月1日至5日,安龙县委政法委从司法、民政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两个工作组,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分别任组长,对13个乡镇(街道办)、县综治委30个成员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主要通过查看台帐,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综治维稳工作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检查乡镇(街道办)、部门贯彻落实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及防处邪教、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两新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对县工商局等工作完成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将好的做法、经验在全县范围进行介绍,对工作开展较为滞后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充分发挥综治委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安龙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安龙”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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