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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五个“强化”为劳动者维权

2014年02月20日 14:34:09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刘兴安 刘昌丽

 

亮点黔西南讯 安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3年共办结劳动侵权案件58件,涉及农民工1237人,讨要民工工资1534.143万元。
 
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发放《规范劳动用工告知书》等形式,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年共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7次,发放宣传资料14270份;接待咨询700余人次,发放《规范劳动用工告知书》118份。
 
强化日常巡查
 
劳动监察机构深入矿区、建筑工地等用人密集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形成和专项检查工作,规范和纠正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全年检查用工单位221家,提出整改意见315条,劳动用工备案登记196户,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969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
 
强化案件专查
 
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投诉案件58件,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41份,办结拖欠民工工资案件58件,涉及农民工1237人,追讨民工工资1534.143万元。创新民工工资支付方式,采取现场发放、网银转账、银行汇款等方式,保障民工工资安全直接发放。
 
强化制度建设
 
为从源头上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认真执行《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各项规定, 督促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21户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185.27万元;制定《安龙县矿山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将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煤矿、黄金、非煤矿山等矿山企业。建立了《劳动维权公示制度》和《建设领域民工劳动维权公示制度》,告知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被侵权后的维权程序,规范用工单位用工行为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规的行为。施行了《建立安龙县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合预防和整治劳动侵权行为的合力;实施《安龙县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县财政筹集100万元资金用于欠薪应急管理,增强劳动监察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劳动突发案件的能力。
 
强化部门联动
 
强化部门合作,联合公安、安监、工会、妇联等单位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春暖行动”、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用工关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预防处理劳动侵权案件,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共同参与”规范和整治用工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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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五个“强化”为劳动者维权

亮点黔西南 | 2014年02月20日 14:34:09 | 刘兴安 刘昌丽

 

亮点黔西南讯 安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3年共办结劳动侵权案件58件,涉及农民工1237人,讨要民工工资1534.143万元。
 
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发放《规范劳动用工告知书》等形式,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年共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7次,发放宣传资料14270份;接待咨询700余人次,发放《规范劳动用工告知书》118份。
 
强化日常巡查
 
劳动监察机构深入矿区、建筑工地等用人密集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形成和专项检查工作,规范和纠正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全年检查用工单位221家,提出整改意见315条,劳动用工备案登记196户,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969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
 
强化案件专查
 
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投诉案件58件,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41份,办结拖欠民工工资案件58件,涉及农民工1237人,追讨民工工资1534.143万元。创新民工工资支付方式,采取现场发放、网银转账、银行汇款等方式,保障民工工资安全直接发放。
 
强化制度建设
 
为从源头上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认真执行《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各项规定, 督促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21户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185.27万元;制定《安龙县矿山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将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煤矿、黄金、非煤矿山等矿山企业。建立了《劳动维权公示制度》和《建设领域民工劳动维权公示制度》,告知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被侵权后的维权程序,规范用工单位用工行为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规的行为。施行了《建立安龙县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合预防和整治劳动侵权行为的合力;实施《安龙县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县财政筹集100万元资金用于欠薪应急管理,增强劳动监察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劳动突发案件的能力。
 
强化部门联动
 
强化部门合作,联合公安、安监、工会、妇联等单位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春暖行动”、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用工关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预防处理劳动侵权案件,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共同参与”规范和整治用工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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