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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五个“强化”为劳动者维权

 

亮点黔西南安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13年共办结劳动侵权案件58件,涉及农民工1237人,讨要民工工资1534.143万元。
 
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发放《规范劳动用工告知书》等形式,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年共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7次,发放宣传资料14270份;接待咨询700余人次,发放《规范劳动用工告知书》118份。
 
强化日常巡查
 
劳动监察机构深入矿区、建筑工地等用人密集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形成和专项检查工作,规范和纠正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全年检查用工单位221家,提出整改意见315条,劳动用工备案登记196户,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969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
 
强化案件专查
 
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投诉案件58件,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41份,办结拖欠民工工资案件58件,涉及农民工1237人,追讨民工工资1534.143万元。创新民工工资支付方式,采取现场发放、网银转账、银行汇款等方式,保障民工工资安全直接发放。
 
强化制度建设
 
为从源头上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认真执行《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各项规定, 督促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21户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185.27万元;制定《安龙县矿山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将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煤矿、黄金、非煤矿山等矿山企业。建立了《劳动维权公示制度》和《建设领域民工劳动维权公示制度》,告知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被侵权后的维权程序,规范用工单位用工行为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规的行为。施行了《建立安龙县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合预防和整治劳动侵权行为的合力;实施《安龙县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县财政筹集100万元资金用于欠薪应急管理,增强劳动监察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劳动突发案件的能力。
 
强化部门联动
 
强化部门合作,联合公安、安监、工会、妇联等单位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春暖行动”、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用工关系。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司其职,积极配合预防处理劳动侵权案件,形成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共同参与”规范和整治用工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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