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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一男子因夜入派出所窃取被扣摩托车被捕

     亮点黔西南讯  安龙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警方扣押,当晚男子翻墙进入停放被扣车辆的普坪派出所,偷偷骑走被扣摩托车。他没有想到的是,其所谓“拿自己的摩托车”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4年2月21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以该男子涉嫌盗窃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4年1月27日,安龙县公安局普坪派出所在对机动车辆进行排查整治时,发现刘某无证驾驶且无法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以及摩托车的购买凭证、合格者等相关证明。民警因无法核实车辆是否属于盗抢车辆,依法对摩托车进行了扣押,并让刘某携带摩托车的合法证明来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没想到,当天晚上刘某便翻墙进入被扣摩托车停放地——普坪派出所,意图骑走被扣摩托车。值班民警发现刘某正推着摩托车往外走,大声呵斥道:你干什么?刘某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骑上摩托车就逃跑。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民警们的设卡追缉,刘某终落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刘某被扣摩托车系派出所管理中的私人财产,此时应以公共财产论处,刘某以非法手段窃取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刘亚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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