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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法院深入基层调解案件 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图为安龙法院深入基层一线,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亮点黔西南讯 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黔西南州安龙县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根本目标,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基层沉下去,稳下来,切切实实解决基层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施惠百姓。

    4月21日,该院副院长韦才斌与办案干警一行,深入基层矛盾纠纷一线,到案件争议的现场,成功主持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这是安龙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审判一线司法为民的成功案例之一。 

    家住安龙县海子乡堡堡村数黑组的原告钱某荣与被告钱某兴、钱某友系同胞三兄弟,三兄弟的父母在世时与原告钱某荣居住,父母名下土地即由钱某荣耕种管理,三兄弟倒也相安无事。到2011年初,三兄弟的父母相继离世,三兄弟就为分割父母留下的土地及树木发生争执。二被告未经协商即将小地名为窝窝地的土地强行瓜分,并将土地上生长的树木砍伐20余棵。此后,原告先后向各级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并向乡人民政府申请确权。虽经各级调解组织多次调解及乡人民政府确权,但矛盾纠纷仍未能化解,在每年春耕秋种之时,三兄弟的矛盾逐年激化,多次发生争吵抓打。每次争执,三兄弟各自的子女及亲属合计二十多人就聚集参与,一旦失控形势极其危险。

    2014年初,钱某荣一纸诉状将二被告诉至安龙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本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认真了解判断,本案调解结案更为妥当,即约来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但二被告态度坚决,多次强硬表示不管政府怎么确权,法院如何判决,都要坚持分割土地及树木。原告亦表示,三年来自己四处奔波维权无果,现在如果法院还不能解决,只有以暴制暴这条路了。因双方分歧较大,案件的办理一时陷入僵局。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及时采取了稳控措施,将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至法律的轨道上来。同时向分管院领导韦才斌汇报案件情况。韦院长了解到该案具体情况后,决定与院行政庭庭长罗柠及承办法官裴关宇一道,协调海子乡国土所、林业站参与,亲自到双方争议的山林处再次主持双方调解。调解现场,三兄弟极力为自己的利益进行争辩,情绪激动,气氛紧张。法院人员通过实地踏勘,准确研判,果断把握时机,把当事人分开,再从诚信做人、兄弟亲情、减少损失等方面充分释法析理,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工作。经过艰苦耐心的调解,双方被法院干警的工作态度感动,最终促成调解,钱某荣自愿将窝窝地处的土地1亩分给钱某兴,0.7亩分给钱某友,剩余的土地及树木,钱某兴及钱某友表示再不主张权利。一起发生多年可能激化的纠纷,在法院干警与乡镇干部的全力调解下,一朝消弭。

   “法院为了我们这些老农民跑得这样辛苦,今后我们三兄弟再不好好相处,没脸再来麻烦你们了”,协议达成后三兄弟感慨道。

    同日,在海子乡诉讼接待站,安龙法院办案人员共接待群众26人,现场立案2件,送达相关诉讼材料3件,调解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共2件,其中又调解结案1件。

    安龙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搞活动,院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工作困难最多的地方去,真抓实干,切实解决好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裴关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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