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子女教育值得关注
留守子女教育值得关注
韦明洪 万启合
黔西南州安龙县万峰湖镇毛草坪小学语文教师杨元松所作的《中国留守儿童日记》,讲述了26个平均年龄9岁的留守孩子的感人故事,这些站在穷山之顶,恶水之上的孩子们,用稚嫩甚至娇弱的身躯撑起了那一片土地,记录着他们孤独成长的历程。《中国留守儿童日记》由此引起了大众的共鸣。近年来,安龙县与全国各地一样因父母双双外出打工,把子女交给父母兄弟等亲戚监护而引发这些留守家庭的少年儿童违法犯罪、被拐卖甚至被伤害的案件时有发生,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了不协调的音符。如何管理、教育好这些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的留守子女?笔者认为全社会应共同携起手来,探索出一条在“六五”普法中以及相当一段时间对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留守子女的普法教育的新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加有力的作用。
首先,社会不应提倡有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又没有随读条件能力的父母双双外出打工。我国《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均在相应条文中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对这些有关青少年学生教育问题的规定可以看出:从法律上讲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教育问题应该是直接而不是间接的;从家庭伦理上讲,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今天,一辈子只育一至二个子女就不应该让子女从小缺少父爱和母爱。因为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首先是第一因素。如果草率地把子女托付给父母或亲属管护而双双外出打工,既不合法合情,也不有利于子女接受教育和健康成长。建议负责办理外出务工的村民委、公安、民政等部门,对意欲双双外出打工、家中有接受义务教育子女又无随读条件的夫妇在办理相关证件时应对其进行耐心的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劝其只办一人外出务工而留一人在家抚养和教育管护自己的子女;另一方面,意欲双双外出打工夫妇的父母和直系亲属应拒绝委托管护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安龙县龙山镇立度村前几年一对夫妇双双外出务工把子女委托给他的兄弟管护,不久这名儿童失踪,至今仍未找到,从而引发纠纷和悲剧则敲响了这方面的警钟。
其次,应加强对夫妻双双外出打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帮扶措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育龄夫妇,因没有承包土地或承包的土地少,生活困难,双双外出打工,当地党委、政府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安排好他们子女的法制教育和学习教育问题,可以采取通知他们其中一人回乡就近安排务工直接管护自己的子女和接受法律教育,或是与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所在地的学校联系,安排民工子女在当地民工学校就读,让接受义务教育的民工子女在其第一监护人直接的监护下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
第三,学校对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子女要采取相应的管护措施。一是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摸清本校留守子女的情况,并随时将情况反馈到教育主管部门和普法机构。二是发现有父母双双外出打工的学生,一方面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辅导站研究管护对策,请求当地政府通知其家长回乡,并优先提供本地劳务就业让其子女直接受到管护;另一方面给学生做工作,动员其写信给父母回家就近打工;再一方面对确因不能及时回家的农民工的子女,要明确教师重点管护。(作者单位:安龙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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