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8月11日至12日,黔西南州人大副主任张成刚率调研组一行来到安龙,就少数民族聚居村村规民约进行实地调研。县人大副主任韦安忠以及县人大、法制办、民宗局、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戈塘镇香车河村、钱相乡打凼村、兴隆镇排冗村和义龙新区龙广镇纳桃村,对各村的村容村貌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认真听取了基本村情、村规民约工作开展情况、现有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情况介绍。
调研组认为,安龙县在村规民约制定工作中领导重视,村民积极参与,突出了村民这个主体,使所制定的村规民约不仅充分体现出了民主性,而且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也十分强,特别是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深入领会上级精神,与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相融合,突出地方民族特色,注重民族文化传承。
调研组指出,制定、实施村规民约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村规民约与国家大法要一致起来。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一项制度,在制定过程中要注意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产生冲突,不能违反立法原则,要上下保持一致;二是合理性与合法性要兼顾。村民自治组织所制定的村规民约既要坚持合法性,又要兼顾实际情况,使合理性与合法性得到有机的结合,相得益彰;三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要对等。村规民约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体现出公平、公正。
安龙县司法局分管基层工作的领导陪同调研。(万启合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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