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笔者从贵州省公安厅刚刚下发的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 “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的文件上获悉,安龙县公安局被贵州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新一轮“执法示范单位”,是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中唯一获命名的单位,全省也只有8个县级公安机关获命名;这是该局继2014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喜获全州第一名之后获取的又一荣誉,充分体现了该局在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此外,该局刑侦大队民警韦信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标兵”,全省共有87名公安民警获命名,全州共有8人获此命名。
安龙县公安局历来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好抓实。工作中,该局坚持做到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充分履职,各执法办案部门均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员,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执法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个人自学和走出去、请进来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全警特别是执法办案部门民警执法培训,切实提升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了涵盖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确保了执法办案过程有章可循、合法规范。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实行执法办案四级审核制度,从部门专兼职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民警再到县局带班领导,层层对案件办理过程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五是强化执法考评,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抽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六是强化执法保障,加大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通过强化法制部门民警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为一线执法办案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等系列措施,为执法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陈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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