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宪法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大力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近期,安龙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认真按照《安龙县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宪法传播感召民众对宪法的尊崇和敬畏。
12月4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在桂花广场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人大各委室、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依法治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为主题,通过播放视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发放、宣传展板、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宪法知识,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12月4日,县人民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与全省三级法院一道,同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离退休干部、村干部、学校教师及学生等参加开放日活动,组织 9名法官进行法官宣誓活动。
12月4日上午,县检察院隆重举行全体检察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该院检察长吴军带领全院干警参加宣誓活动。全院33名检察干警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12月3日上午,万峰湖镇政法委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海事、人社、民政、卫生计生、林业等部门,充分利用赶集天认真开展首个“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进行宣传,并邀安龙县电视台录制现场宣传电视进行规模更大、效果更好的媒体宣传,大大提高了宣传实效。
12月4日,招堤街道办组织街道政法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卫计中心、道交站等部门,在街道办门口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参与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为广大居民提供了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服务,在街道辖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12月11日,普坪镇组织政法、综治、安监站、计生站、纪委办等单位在镇街道人员集中处开展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共计12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12月13日上午,正值赶集天,安龙县2014年“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金龙市场举行,此次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为主题,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单位部门共同参与。据统计,此次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标语4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画报、书籍等宣传资料3.2万份(册),法制宣传围裙6000余条,法制宣传布袋2000余个,摆放宣传展板20余块,出动宣传车6辆次。
安龙县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提高了全县人民群众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自觉性,为构建“法治安龙”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让更多的普通群众对宪法的地位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于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群众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尊崇宪法,做守法公民。(万启合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