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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盗窃碰见女主人回家 持刀逼与其发生性关系

亮点黔西南讯   11月23日晚,安龙县兴隆镇发生一起入室抢劫、强奸案件。年仅14岁的黎某酒后闯入寨邻家中,其本想实施盗窃但此时女主人张某回到家中,黎某见盗窃不成便从张某家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抵住张某的脖子要求其交出钱财,在抢劫既遂后又持刀逼张某与其发生性关系。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黎某因涉嫌抢劫、强奸两项罪名被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近年来青少年犯日益低龄化及低学历化,未成年案件多发主要是受家庭环境、不良社会传媒、及学校对普法教育不够重视等因素的影响。检察官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应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潘琴琴 赵 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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