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直机关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 巩固党组织活动阵地
安龙县直机关工委党员活动室。
安龙县直机关工委党员活动室。
亮点黔西南讯 党员活动室是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主要阵地,是机关党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干部职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场所。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 加强机关党的阵地建设,安龙县直机关工委指导县直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5月中旬,县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把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基层党建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以“规范、节俭、实用”为目标,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为原则,对党员活动室的建设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并纳入县委第二季度党建约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直各基层党组织立足本单位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凸显党建文化,整合部门资源,建成了一批特色突出、个性鲜明、党员群众喜爱的规范化党员活动室。7月6日-7日,通过县直机关工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全县机关党员活动室均做到了布局合理、庄重大方、整洁美观、各具特色,便于开展活动,达到了“八有”的标准: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场所内桌椅数与党员人数相配套,整体布局规范,整洁美观;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内部整洁;有一个思想性、政治性强的室内布置,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务公开栏上墙,做到张贴规范,搭配有序;有一套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如投影仪、电视机、电脑、DVD、VCD或CD等);有书柜或阅览架(橱)和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能经常更新;有党员花名册、会议记录册、签到册、播放记录册等,每次活动记录清楚;有党建工作文件、簿、册、表资料收集整理齐全,档案管理比较规范;有规范的党建工作制度(如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支部书记工作职责、组织委员工作职责、宣传委员工作职责、纪检委员工作职责、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
通过开展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使党员活动室成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坚强阵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促进了党组织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唐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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