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按照安龙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安府专议〔2015〕58号要求,从2015年7月9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城市液化气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7月9日,安龙县安监局会同市监局、住建局、环保局、公安局、道路运输局、消防大队对辖区内的5家液化气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经对液化气站的经营门市和仓库现场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一家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二是销售的燃气器具暂无最新的标准;三是无燃气出厂合格检验证。四是部分送气的工作服不统一。针对出现的问题现场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他问题的予以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黄林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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