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用于人口计生责任追究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安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年初制定的《安龙县2015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检查考评方案》(以下称考评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用于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追究,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统筹推进人口计生工作。
将原考评方案中的“一个计生年度内受到两次‘人口计生工作黄牌’警告或州年度考核排名位居全州后10位(含10位)受到黄牌警告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协管领导、计生办站负责人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导致该乡镇一个计生年度内受到两次黄牌警告或州年度考核排名全州后10位(含10位)受到黄牌警告的责任包村(居、社区)副科级及以上(含副科级及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修订为“对一个计生年度内受到两次‘人口计生工作黄牌’警告或州年度考核排名位居全州后10位(含10位)受到黄牌警告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协管领导、计生办站负责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十条、十一条有关规定,作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给予降职处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级别降至新任职务层次对应的最高级别。”该规定适用范围包括人口计生责任包村(居、社区)副科级及以上(含副科级及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
因安龙县今年3月份行政区划调整,现将原所辖13个乡(镇、街道)调整为9个镇(街道)。( 余必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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