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普坪镇国土所原所长王显峰受党内警告处分
亮点黔西南讯 据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据安龙县纪委消息:近期,中共安龙县纪委对安龙县普坪镇原国土所所长王显峰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王显峰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2015年7月14日,王显峰将违纪资金1313元交到安龙县纪委廉政专户。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经中共安龙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显峰同志警告处分。(安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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