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七个严禁”重申中秋国庆节期间纪律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安龙县纪委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制定“七个严禁”,重申中秋、国庆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相互拜访等不正之风。
“七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严禁各级各部门(单位)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吃的东西不吃,令行禁止,廉洁自律。
“七个严禁”出台后,县纪委和县监察局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格问责,要求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中秋、国庆节期间相关纪律的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高压之下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杨维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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