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获350万元减贫摘帽奖励资金
亮点黔西南讯 去年12月,安龙县获得2015年度第三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减贫摘帽奖励资金)350万元,在海子、招堤等8个镇(街道办)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状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预计在今年底实施结束。
为扶持状大村级集体经济和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去年以来,该县因地制宜按相关程序积极申报扶贫项目,站在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把握扶贫命脉,拓宽扶贫思路,锁定扶贫切点,通过层层上报科学论证,经过扶贫部门审核审批,获得2015年第三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减贫摘帽奖励资金)350万元,着力实施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由“输血式”、“粗放式”、“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式”、“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力。
同时,各镇(街道办)扶贫、财政部门严格工作纪律,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监管,规范报账程序,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以不同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扶贫攻坚,释放扶贫项目效应,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拓展农民脱贫致富增收渠道。并建立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对违反规定挤占、截留、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吴古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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