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2社区矫正人员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启动司法惩处程序,对脱管、漏管的2名社区矫正罪犯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书面建议,恢复原判刑罚的执行。
社区矫正人员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但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监管单位的管理,擅自离开居住地外出,经监管单位多方查找,仍然不知去向,致使监管单位不能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另一名缓刑罪犯王某,因盗窃罪被判缓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监管单位报到。
上述二人均违反有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收监执行。为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县检察院和司法局依法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原判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许正林 石梅 报道)
相关信息
- 安龙县卫计局召开第一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会议 2016-04-09 10:47:27
- 安龙史志办集中整治段石街环境卫生 2016-04-09 10:43:07
- 安龙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显旷到“整胀治乱”包保责 2016-04-07 10:47:01
- 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龙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 2016-04-07 10:28:55
- 安龙五中开展清明节扫墓活动 2016-04-07 10:15:14
- 安龙洒雨镇开展法制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2016-04-07 09:20:20
- 全省计生协优秀项目评选出炉:安龙网箱养鱼项目榜 2016-04-07 08:33:40
- 全省计生协优秀项目评选出炉:安龙网箱养鱼项目榜 2016-04-07 08:30:17
- 安龙县市监局: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 2016-04-06 14:23:41
- 珠海德源集团尹宏文董事长一行赴安龙考察洽谈 2016-04-05 11:21:57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