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依法处理假冒绿通 规范高速征费秩序
假绿通车。
亮点黔西南讯 7月28日凌晨6点,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响起,汕昆高速板坝收费站报警称发现一假冒绿色通道优惠车辆,请路政大队到现场处置,接报后大队执法人员吴尚群、潘登科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处置。
执法检查。
经查,粤BBT381所载货物33%为绿色蔬菜,67%为装饰瓷砖,根据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关于整车装载80%以上鲜活农产品,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依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出入收费高速公路,不得有下列妨碍高速公路交费通行秩序的行为: (七)假冒绿色通道优惠车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项规定的,责令交纳车辆通行费,可以处以应交车辆通行费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绿色农产品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优惠政策的目的是,加快鲜货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环节,降低农产品的运输周期和成本,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不法运输人员采取夹杂、混装等方式冒充绿通车辆达到免缴车辆通行费目的,扰乱收费正常秩序,我大队将对此类违法行为高压打击、严管重罚,确保国家政策真正受惠于遵纪守法的人民群众。
接受处罚。
(潘登科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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