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三个强化”严防元旦春节“四风”反弹
亮点黔西南讯 2016年以来,安龙县精简各类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切实改进会风,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源头把关,落实责任。安龙县委、县政府带头对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进行严格把关,安龙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对分管部门申请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进行严格把关。安龙县委、县政府对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重复部署。对发文部署工作不落实的,将严格启动问责机制。
审批严肃,规模减小。凡需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的会议,必须报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涉及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可通知主要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其余部门只能通知分管负责人参会。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镇(街道)、县直部门原则上只通知1名负责同志参会。
形式改进,程序简化。在一段时间内,确因工作需要召开有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多个会议,需统筹召开;县委、县政府召开工作会议,由县主管部门请示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原则上提前三天将会议方案报县委办、县政府办登记(党群工作部门的会议报县委办、政府工作部门的会议报县政府办),如不按要求报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因工作需要,须紧急召开的工作会议除外。能采用视频方式召开的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工作性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名县领导同志作讲话,除表彰文件外,已印发的文件不在大会上宣读,主持人不重复会议议程,直接提贯彻落实要求。
严格纪律,实效提升。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参会,确需请假和安排其他同志代会的,必须事前书面报告会议主办单位同意。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作好记录,会后严格按会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向会议主办单位反馈落实情况。会前必须认真准备,安排意见必须在适当范围形成共识,力戒空话套话,会议安排必须结合实际提出明确、具体、细化的贯彻落实意见,县分管领导和主承办单位必须跟踪调度、督查督办落实情况。
(杨维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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