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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四严”促使作风建设常态化

2017年01月05日 10:21:29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为了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安龙县创新“四严”工作机制,每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改进作风,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督查,促使作风建设常态化。

严分工,明确职责到岗到人。督查工作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以全县六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单位,从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始,依次牵头组织外出开展明察暗访。每次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组织部各抽派人员参加,根据需要适时抽调财政或审计业务人员参与,随机督查的镇(街道)不少于2个,部门(单位)不少于3个,每月至少督查1次以上。
严措施,加强作风督查力度。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不定时督查为主,保持工作常态化。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重点抽查。对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落实相关工作的情况分期分批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二、明察暗访。督查中,先进行暗访,重点了解机关工作作风情况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并对酒楼、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进行暗访。三、走访调查。以走访形式向被督查镇(街道)或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辖区群众、服务对象等了解情况。
严节点,明察暗访纪律落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尤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和国庆等节点为重,组织大批纪检督查人员对“八项规定”、廉政纪律等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本地本部门(单位)改进作风和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督查工作,每月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对执行规定不力、屡禁不止的单位部门,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目前,已开展10余次督查活动,先后对39个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共有53名干部职工被通报批评。
(安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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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四严”促使作风建设常态化

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 2017年01月05日 10:21:29 | 

 为了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安龙县创新“四严”工作机制,每月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改进作风,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督查,促使作风建设常态化。

严分工,明确职责到岗到人。督查工作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以全县六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单位,从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始,依次牵头组织外出开展明察暗访。每次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组织部各抽派人员参加,根据需要适时抽调财政或审计业务人员参与,随机督查的镇(街道)不少于2个,部门(单位)不少于3个,每月至少督查1次以上。
严措施,加强作风督查力度。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不定时督查为主,保持工作常态化。主要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重点抽查。对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落实相关工作的情况分期分批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二、明察暗访。督查中,先进行暗访,重点了解机关工作作风情况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并对酒楼、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进行暗访。三、走访调查。以走访形式向被督查镇(街道)或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辖区群众、服务对象等了解情况。
严节点,明察暗访纪律落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尤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和国庆等节点为重,组织大批纪检督查人员对“八项规定”、廉政纪律等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本地本部门(单位)改进作风和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督查工作,每月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对执行规定不力、屡禁不止的单位部门,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目前,已开展10余次督查活动,先后对39个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共有53名干部职工被通报批评。
(安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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