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独生子女意外死亡 保险公司理赔万余元
亮点黔西南讯 1月17日,安龙县笃山镇坡老村失独家庭刘某某收到了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16667元,为这个特殊家庭雪中送炭。
“幸福保障—贵州省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省计生协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合作推出的公益险种。农村“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中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含1周岁)至70周岁(含70周岁)身体健康者,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住院医疗,分别给予50000元、50000元、6000元的保额,保险期限为一年。
2015年12月,贵州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中心出资138150元为安龙县2763户9163人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购买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该县笃山镇坡老村刘某某家属于独生子女户,列入投保人保险范围。2016年11月18日,独生子刘某某因车祸不幸死亡,使本就困难的家庭陷入极度悲伤,失子之痛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据《安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死者刘某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安龙县计生协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收集资料,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龙支公司经理熊伟经理取得联系。该公司高度重视,抽派业务人员迅速审查资料,核实案情,作出赔偿决定,将理赔保险金16667元拔入刘某某个人帐户上,缓解当前生产生活困难。
(余必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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