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加强监管打造“阳光低保”
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安龙县在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中,采取“三个措施”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管理,打造全县“阳光低保”。
下足入户核查功夫。按规定各镇(街道)组织人员(每个村<居>至少有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居>干部参加)入户核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新申请对象家庭和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且村(居)将入户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目前,已完成入户核查(包括新申请)对象7136户,14500人,其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7026户,14236人。并已完成村(居)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张榜公示。
严格审批资金发放。县民政部门、各镇(街道)充分利用“黔西南州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开展低保家庭财产比对工作,从收入和财产两个方面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按政策规定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实路,落实认定低保对象的资金发放,创建“阳光低保”。
做好低保提标培训。印发《安龙县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发〔2016〕202号文件,开展对镇(街道)、村(居)相关人员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做到城乡低保提标标准化,确保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圆满完成。目前,县级部门对镇(街道)培训27人、镇(街道)对村(居)业务人员培训1290人,确保每名业务人员熟知城乡低保提标标准及业务知识。
目前,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935户1309人,2016年全年审批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72.9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091户12927人,2016年全年审批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45.55万元。 (谢全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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