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供电局细化措施推动降损“利剑行动”落实处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7日,从安龙供电局获悉,该局细化降损“利剑行动”工作,提出从反窃电、计量管理、业扩管理、抄核收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以实际行动推动降损“利剑行动”精益管理。
加强反窃电工作。12个供电所按月电量≥1000kWh,突变量≥100%开展同期突变电量客户现场核查,在6月30日前完成专变客户(除基站外)检查和公用设施用电规范性反窃电检查,7月30日前完成大型居民小区物业用电检查,在10月31日前对曾经查处的窃电客户100%开展复查。
运用好计量这杆“称”。各供电所在6月30日前,完成Ⅲ类以上计量装置校核(315kVA及以上),必须确保辖区内所有用户(包括新装用户)的计量电能表封印完好。供电所所长组织人员对高损台区100%开展核查,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对5%高损台区进行抽查,发现未按要求执行的,严格问责,追究责任。Ⅲ类以上计量装置故障(315kVA及以上)必须在当月完成消缺,要求当月消缺率100%。
进一步规范业扩管理。从装表接电开始2个月内必须抄表收费,在2个月内未开展抄表收费的按已投运未归档处理,并按规定追究责任。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所业扩管理人员在客户档案完成归档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传递到抄表员抄,抄表员按抄表例日进行抄表。对于新增、变更的客户(含互感器),验收环节中要确保计量装置的资产编号等信息在营销系统、计量自动化系统和现场的一致性,切实做到每新增1户,检查1户,核查率100%。
在抄核收方面,用电检查、计量等班组配合按照当月高损台区的5%开展抄表差错核查和无表户核查,各供电所根据系统零电量信息开展现场核查。
该局还制定管理降损工作计划表,明确各供电所细项工作内容、工作量化和推进进度,从严考核,确保务期必成。
(秦礼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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