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把拔了的“毛”还回去
“太感谢纪委的领导,被村干部‘黑’了的血汗钱被追回来……”日前,黔西南州安龙县万峰湖镇纳赖村邓家沟组查大爷拿着纪委工作人员退回的45元“资料费”,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经查,2013年,时任万峰湖镇纳赖村党总支部副书记的王明学,在开展该村龙湖上、中、下和邓家沟这四个村民小组农村低保申报工作中,以需要复印身份证、户口册和制作相关表格的名义,共收取28户1200元的低保申报“资料费”,所得“资料费”全部揣入了自己的腰包,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2017年4月17日,王明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1200元予以收缴,并全部退还给28户低保户。
【以案警示】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作为村党总支副书记的王明学,不仅未能带头落实好党的低保政策,反而雁过拔毛,打起“馊主意”,向低保群众收取“资料费”,让其“雪上加霜”,触碰纪律“红线”。这样的“蝇贪”“蚁贪”让国家低保政策在落实的末端“变味走样”,其害如“虎”。对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厉追责,作为党的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牢记宗旨意识,有禁必止,切不可损害群众利益。
(曾佩友 万新文)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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