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扣危改款抵村债,村主任受处分
安龙县栖凤街道箐山村村“两委”集体决策扣危改户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于抵危改户向村民委员会所借债务。2017年9月17日,安龙县栖凤街道党工委给予陈泰晶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4月6日,安龙县栖凤街道纪工委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收到群众反映栖凤街道箐山村原主任陈泰晶克扣其危房补助资金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
2017年4月20日,经审查组核实,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2010年,刘光荣、刘光素(刘光荣之兄)分别向箐山村委会申请借了5000元的草畜牧业扶贫项目资金用于养牛,还款期限为2013年12月。刘光素借到5000元后将该笔钱转借给刘光荣,并由刘光荣承担对箐山村委会的还款义务。后来刘光荣养牛亏本了,没有按期还款。就这样,刘光荣就欠了村委会借款1万元。
2015年,刘光荣户申报了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经危房改造后,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00元。
栖凤街道箐山村两委班子便打起了刘光荣危房补助资金的主意。经箐山村主任陈泰晶、副主任郑某某、村支书赵某某共同商议,决定用刘光荣的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来归还其欠村委会的债务。村两委的想法也征得了刘光荣本人的同意。
2016年3月18日,在得知刘光荣的危房补助金7000元到账的消息后,村主任陈泰晶便打电话给刘光荣说,“把你的存折拿给我,我们一起去取钱。”尔后,陈泰晶、刘光荣二人便一起到箐山村农商行代办点提取了危房补助资金7000元。
在刘光荣眼里,将7000元交给了陈泰晶用于还村委会的借款,只要交给了陈泰晶欠村委会的钱就算还了,谁曾想这笔钱却一直被陈泰晶克扣,也没有还村委会。
2017年8月,栖凤街道纪工委介入后,陈泰晶才将危房补助7000元归还给刘光荣。刘光荣与箐山村委会的债务纠纷问题由栖凤工委介入协调解决。
【执纪执说】 村委会作为群众的第一窗口,在处理村委会与群众的债务纠纷时,不能以集体决策将国家危房补助资金抵扣个人欠村委会债务,国家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的性质决定了专款专用不能冲抵债务。以集体决策来改变专款专用这一特性,是不合规不合理不合情的,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村级两委在处理与群众的纠纷时,应秉持正当的方式方法,通过人民调解、法律程序等途径进行解决。作为党员,也应秉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严守规矩、纪律的红线。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让民生监督员列席村两委重大事项会议,充分发挥村级民生监督员的警哨作用,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安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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