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民生检察专项工作推进会在安龙召开
全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民生检察专项工作推进会在安龙召开。
为持续深化民生检察专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4月26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民生检察专项工作推进会在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州检察院李群芳副检察长对全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民生检察专项工作上讲话。
会议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民生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并对《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民生检察专项工作行动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各县(市)检察院围绕今年以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作了交流汇报。兴义市检察院、安龙县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各院在交流中就思想、观点上碰撞出了新的火花,产生了许多共鸣,并吸取了各院开展民生工作中的经验。同时,州院公诉局局长、民生专项办副主任魏巍逐一分析解答了各院提出的困难和疑惑,并同州院公诉、侦监、民行(生态)、职务犯罪团队负责人就全州民生专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上,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群芳对全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民生检察专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民生专项工作抓紧抓实。紧紧围绕张军检察长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讲政治、谋发展、重自强”,不断开创新时代民生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专项工作。全州检察机关要从严从实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责任,纳入动态考核,不仅要抓案件数量,也要狠抓办案质量,全面持续深化民生检察工作。
三是加强与各专项部门的紧密配合,做好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内部沟通协作,全州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要充分运用好与各单位已建立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危害民生权益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四是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汇报和贯彻落实。各基层院参会人员要向本院党组作专题汇报,并认真组织公诉、侦监、民行(生态)等部门对会议精神进行学习,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具体措施,纳入动态考核,确保州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起打造具有黔西南州特色的民生检察品牌。
(周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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