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一公司销售人员侵占数百万货款 潜逃数年终落网伏法
安龙县一公司销售人员为公司销售焦炭,得货款数百万元后侵占截留自用,无力偿还外逃他乡多年,终落网归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林某在2011年受聘为安龙县某公司从事销售的业务员,负责为该公司对外销售焦炭,按照销售的焦炭数量获取报酬。因林某业务能力强,深得公司管理层信任,于是在销售焦炭时逐渐由林某收取货款后再交到公司入账。
慢慢地,林某开始不满足于销售所得的收入,其便私自截留焦炭货款,用于开办公司、投资矿山等创业支出。但由于林某经营不善,所投资金血本无归,可是林某不甘心,仍继续侵吞公司货款往无底洞里填。2013年,公司终于发现林某经手的货款账目严重不符,林某这才告知公司其侵吞截留货款的实情。此时,林某所侵吞的货款已达600万余元。在公司追偿下,林某东拼西凑还了公司100万余元,但余款已无力归还,再加上林某在外还欠了高利贷,为躲避债务,遂逃往外地。
公司发现林某消失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林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并通缉。期间,林某先后在缅甸、老挝、泰国、越南等地东躲西藏,直到2017年8月,林某回到国内,在广西东兴被抓获到案。林某有懊悔、有自责,“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在看守所的林某,隔着铁窗对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目前,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以林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在近期将开庭进行审理。
(李俊)
责编:邹思晶 卢生龙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