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高速公路违法停车 酿成事故追悔莫及
车头严重损毁。
2018年11月26日凌晨5:48,安龙路政执法大队接驾驶员报警称,他所驾驶的大货车在汕昆高速K1514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无人员受伤,车辆需要救援。安龙路政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协同应急救援、高速交警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前车在汕昆高速K1514公里处安龙往百色方向超高装载货物因为害怕剐蹭高速公路指示牌,不顾路况在高速公路超车道紧急刹车,导致后车前车纵向碰撞,强力追尾两车均严重损毁,所幸两车均没有人员受伤。为使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过往车辆的安全,路政人员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协助交警管控交通,并及时联系救援车到现场协助事故救援。经过3小时紧张的救援,事故车被拖离现场,高速恢复通行。
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超过4米。车辆上路行驶前应合法装载注意车辆外部尺寸,切勿超高超长上路行驶,如遇紧急情况无法通行请合理使用应急车道,切不可在行驶道路上紧急刹车、违法停车。
(潘登科)
责编:陆金霞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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