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中变形走样,扶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问题,充分发挥反面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脱贫攻坚扶贫民生领域查处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安龙县笃山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员郑陶失职问题。2016年9月至今,郑陶负责笃山镇龙井村半坡组、新水井组、杨柳组脱贫攻坚工作,并帮扶2014年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卢某周、卢某全等11户35人。根据工作安排,要求郑陶于2017年11月前将卢某周、卢某全等11户因户施策名单上报笃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但郑陶未按要求及时上报,造成卢某周、卢某全等11户35人因户施策项目补助资金共计3.5万元至今未能发放到位,导致群众不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8月,笃山镇党委给予郑陶党内警告处分。
2.安龙县招堤街道卫生院兴隆分院医师王灵瑶失职问题。2018年5月,招堤街道脱贫攻坚指挥部要求再次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查缺补漏。王灵瑶作为招堤街道当朝居委会下纳马组贫困户王某超户的包保责任人,在掌握王某超户只有王某超本人和母亲韦某美在系统,另外实际共同生活的韦某琴、王某林和王某梭3人没有在国办系统中的信息后,电话向下纳马组前沿工作组组长胡某报告并经过商议,决定将王某超户共同生活的韦某琴、王某林和王某梭3人作漏识别人口录入国办系统。王灵瑶在记录名字时,将王某林错记为王某明,王某梭错记为王某索并录入了国办系统,导致2人户籍名字与国办系统中名字不相符,该问题于2018年8月省检查组对安龙县“五个专项治理”检查中被查出,导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受到了不良影响。2018年9月,招堤街道办事处给予王灵瑶警告处分。
3.安龙县招堤街道板磨居委会支部书记陈华高失职问题。2016年9月,招堤街道板磨居委会张湾组韦某全(张湾组组长),代其在外务工的儿子韦某波(贫困户)申报了2016年因户施策养牛2头项目。2016年12月,韦某全在得知要进行项目抽验后,到同村的田某恒户借其喂养的两头牛进行迎检。陈华高在开展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在未对韦某波户养殖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的情况下,使韦某波户用借用的牛来应付并通过验收,导致因户施策项目补助资金被虚报套取0.5万元。2018年10月,招堤街道党工委给予陈华高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其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认真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办好涉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问题,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
(安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