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5时许,安龙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接县公安局110指令:龙山镇宜拉村何某燕被醉酒父亲何某辉殴打,要求派出所处警。接警后,龙山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经现场向报案人何某燕及其父亲了解获悉,系父女因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何某辉将何某燕头部打伤。民警本着为促进其家庭和睦、父女关系和谐的处理原则,对当事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在对何某辉进行教育时,其因酒醉挑衅民警执法,为避免因其醉酒造成其他不良后果,处警民警依法口头传唤何某辉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醒酒。何某辉情绪激动不服传唤,无视民警多次警告,大吵大骂,拒不配合执法工作,并踢了民警腹部一脚。声称已记住处警人员长相特征,扬言进行报复。
案件发生后,龙山派出所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局党委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任伟率督查大队、刑侦大队民警到龙山派出所看望慰问处警民警、协勤,开展民警维权工作,并指导案件侦办工作。
目前,违法犯罪嫌疑人何某辉已被依法送安龙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舒安森 刘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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