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龙县对2起村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1. 安龙县笃山镇大坡村村委会原副主任黄某某案。黄某某在担任笃山镇大坡村六组组长期间,负责保管和使用大坡村六组组集体资金,截止2014年10月,黄某某不再担任组长后,其保管的组集体资金还结余14999元在手中,直至2019年3月才与群众算清账目。黄某某长期将该款项用于家庭日常开支长达4年零6个月。2019年4月,黄某某被立案审查。
2. 安龙县普坪镇龙新村党支部书记韦某案。2017年,韦某在龙新村农村危房改造评定工作中,将龙洞湾组已经有安全住房的兰某某户纳入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实施对象,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流失15000元。2019年3月,韦某被立案审查。(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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