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龙县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按标施保”的原则,在龙山、海子等9个镇(街道办)陆续开展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4080元,比去年增加204元,保障标准提标增幅5.26%;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590元,比去年增加20元,保障标准提标增幅3.51%,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功能,助推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
安龙县为认真贯彻落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要求,民政部门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困有所助”工程,对全县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开展调查走访核查,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将符合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低保”;对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按低保常规动态管理方式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对收入水平超过扶贫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应退则退”,有效防止低保对象“只进不出、虚报冒领”等现象,坚持杜绝纠正“关系保、人情保、死亡保、应保未保”等现象的发生,着力提升困难群体幸福指数。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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