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7人,这是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二例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首例点这里:泄露兴义小区业主信息2万多条 全州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案件情况
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匡某、梁某等7人违规(法)开展汽车抵押贷款业务,在办理汽车抵押贷款过程中,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网络“黄牛”购买、向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梁某和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匡某支付费用后辅警借职务便利违规为其查询车辆信息等方式,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检察官审查认定
蔡某某、张某某等7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依法对蔡某某、张某某等7人批准逮捕。
日前,公安机关已执行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等7人的批捕决定,等待蔡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李晓忠)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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