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7时55分,缪某驾驶小型汽车由安龙县练家湾往安龙汽车站方向行驶,当行驶到晒呐大道联通公司路口左转时,与对向行驶直行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娄某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缪某说:我当时转弯进来,他对从对面直行下来,然后我都已经转弯了,然后车速快了,就撞到了。娄某陈述:当时我驾驶摩托车由安龙汽车站往荷都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到晒呐大道安置区路口时,与对面一辆小型汽车相撞。当时我是直行,他在左转弯车速较快,然后两辆车就撞在一起了。
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缪某在明显看到对向有行驶车辆直行,不仅没有减速或停车让行,反而还加速通过,事故发生后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乘人员多处擦伤,所以本次事故由缪某负全责。娄某虽无责任,但是按照有违必罚的原则,娄某因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购买机动车后在30日内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未投保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对娄某处共计540元的罚款。
(念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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