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方平:鲜花,凋谢在春日
鲜花,凋谢在春日
柴方平
写下这个标题时,作为一名交警,我的心沉甸甸的。因为这是一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一条鲜活的生命,一个花季女孩瞬间在我的眼前消逝了。
3月6日,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我和同事驾车巡逻到兴义峡谷大道东环线交汇路口,恰巧遇到刚刚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骑车的男青年因为戴有安全帽,只是下巴挂了一个小伤口,而坐在后座的女孩左脚断了,人昏迷不醒。我急忙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握着女孩的手腕,感觉脉搏跳得很急促,看见她的右肩头在流血,我便查看她的头部,只见右耳有血液流出。不好!颅内出血了!再一次握她的脉,已经感觉不到了。我连忙再次拨打120急救电话催促。见来了一辆救护车,我便拦下,原来是兴仁县医院送病人转院来兴义后返程的,两名女护士立即参加施救。女护士翻开出事女孩的眼时,瞳孔已经开始扩散了。这时,120急救车也赶到,施救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回天乏术。清点物品时,我仔细看了看女孩的身份证,发现她生于1989年2月28日,也就是说她7天前才过了自己的23岁生日,广西武鸣县人,骑车的男子是她的亲哥。
一个花季女孩如花般的生命,就这么凋谢了,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心里涌起无数个如果,如果她也戴了安全头盔;如果她哥哥车速慢一点……然而,现实没有这么多的如果。作为一名交通民警,我多次看见过交通事故中的死伤者,而这一次对我的震撼太强烈了。联想到这段时间以来,我们没日没夜地查处非法两轮摩托车,辛苦自不必言,因为这是工作职责所在。尽管我们经常受到漫骂,尽管我们经常受到威胁。但大家都有一个心愿,愿所有的人都能遵守交通安全法这部“血写”的法律,愿所有人都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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