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册亨县委、县政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把化解社会各类矛盾、构建和谐册亨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机制,成立了“册亨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联合接访中心)”,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起,调解成功24起,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巩固“平安册亨”创建成果发挥了极积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调解中心由县长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任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中心”设在县信访局,县信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中心下设七个调解工作组。
“政法调解工作组”为第一调解组,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工作组长,县直政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处涉及政法工作方面的矛盾纠纷;
“交通、运输、民政、住房和城建调解工作组”为第二调解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工作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处涉及交通、运输、民政、住房和城建方面的矛盾纠纷;
“文化、教育、卫生、计生调解工作组”为第三调解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工作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处涉及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方面的矛盾纠纷;
“农业、林业、水利调解工作组”为第四调解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工作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处涉及交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矛盾纠纷;
“国土、移民调解工作组”为第五调解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工作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处涉及国土、移民方面的矛盾纠纷;
“统计、民族宗教调解工作组”为第六调解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工作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处涉及统计、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
“经济贸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调解工作组”为第七调解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工作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处涉及经济贸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矛盾纠纷
(王甫信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