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在具体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及省委十次十届、十一次会议精神的活动中,册亨县巧马镇采取“四项制度”全力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保实现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目标。
自全面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活动以来,该镇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四帮四促”活动,提出了“防线前移抓社会管理,开拓创新促和谐发展”的发展战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工作方法,以鼓励先进为工作切入点,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家庭奖励制度。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
二是家庭保障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
三是家庭救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年领取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00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
四是家庭优惠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危房改造优先优惠,子女学前教育入学优先,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省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
(贺良才 王顺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