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公安18名通讯员喜领100至2万元不等奖金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该县公安局政工室获悉: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局向全局优秀通讯员兑现5万余元宣传报道奖金,王甫信、王明献、刘颖、余学等18余名优秀通讯员受到表彰和奖励,仅王甫信一人就获得了9400元的宣传报道奖,其他16名通讯员分别喜领100至2万元不等,大大激发了全局公安宣传通讯员积极性和主动性,高效地宣传本部门本地区的公安特色和提升公安民警和协警宣传写稿作用。
据该县政工室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介绍:册亨县公安局党委一班人始终把公安宣传报道工作作为汉前新时期信息化时代的主题,宣传公安工作是本部门本地区公安民警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主抓,严格按照上级机关的“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和“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 “大走访活动、三访三评活动、开门评警、三个建建设、清网行动、抓逃犯、破大案、抓防范和打击”这一主题,强化宣传报道的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机制,落实奖惩,成效显著,全年累计对外宣传发稿总量首次超过1000余条(篇),被各类新闻媒体采用723篇(条),与上年同比增长3倍,创该局宣传报道历史最高纪录,为进一步加大公安宣传工作力度,该局先后按照州公安局转发《关于2009年贵州省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奖励评比实施细则、关于积极向《亮点黔西南》网站投稿的通知,并出台了《2011年度册亨县公安局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
该局确定为新华网、贵州日报、黔西南日报、贵州都市报、法制生活报、中国黔西南、亮点黔西南、金州在线、贵阳晚报、中国消防在线等多家主流媒体报刊(网站)其公安内报刊等网、报分别送稿和本局创办刊物《册亨公安》杂志)以上报刊社杂志、州广播电台、县电视台采用的反映册亨公安工作及改革与发展的新闻稿件均属奖励范畴,同时还把任务分解到各科、所、队(室),完不成任务的扣单位主要领导和单位的公务费作为奖励基金,奖励标准为在县级、州级、省级、国家级采用后所在版面和稿件质量,分别按照每采用一条(篇)给予100元--2000元不等的奖励。该局据统计资料显示,去年1至12月份,册亨县广大公安通讯员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1000余条,共被采用723件(条),其中,在中央三类级采用1件、省级采用13件、州级采用623件、县级采用86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公安宣传工作的热情,涌现出了王甫信、王明献、刘颖、余学等18名优秀通讯员,树立了册亨公安宣传的良好形象。
经统计,册亨县公安局通讯员18名,分别在全县14个乡镇派出所及局机关部门,为省内外各家媒体发送(传)公安新稿件(文、图、幅)1000余条,媒体(报、网站、报刊、公安内网)共10余家、兑奖现金5万余元。(潘 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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