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在册亨捡得东西归还被打 警方及时调解处理
亮点黔西南讯 1月31日13时20分,家住广西兴业县石南镇葵山村的村民秦剑勇警报称:当日下午 16时许,他在册亨县者楼镇境内洛晚坡公路上捡到潘仕金的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油卡等,经电话联系潘仕金要求付500元才退还证件,归还时潘某亲友黄强以为是秦某盗窃所为,于是不问明白出手就打秦某的面部两拳头致秦某受伤。接报后,经该县者楼派出所出警近1个多小时的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双方才将事件化解。此举,深受外地人的好评。
据警方透露:2012年1月31日13时20分,家住广西兴业县石南镇葵山村北便14号秦剑勇报警称:当日下午16时许,他在册亨县者楼镇境内洛晚坡公路上捡到潘仕金的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油卡等,经查看电话后联系潘仕金要求付500元才退还证件,归还时潘某邀约亲友黄强自认为秦某盗窃所为还要求潘某支付500元现金,潘不同意。次日(2月1日12时30分)他在册亨县汽车站交还证件时,双方发生打架,秦剑勇被潘仕金的亲戚黄强打面部两拳头,伤势轻微,请求者楼派出所调解处理。接报后,者楼派出所3名民警及协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和了解后,便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处理。经民警1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将事情处理好。
最后,者楼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潘仕金的亲友黄某定为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处罚,同时对他进行宣传法制教育。黄某表示,今后不做违法的事,秦某也不能索取拾证件的钱,证件应归还潘某。为此鉴于双方都有过错,警方对过错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一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双方现场进行道歉,确保事件不再扩大,及时化解。(潘 虎 高玉华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