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警方破获一起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金200万元
亮点黔西南讯 笔者从黔西南州册亨县公安局获悉:连日来,册亨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以高额利息做“斗会”为诱饵、涉案达200万元的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田某、黄某双双落网,部分非法集资资金被追回。
据警方透露:2012年5月24日,册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册亨县者楼镇辖区王某、杨某、黄某等人报案称:册亨县某单位黄某于2012年4月23日邀约他们共50人上“天天会”,每会1000元,黄某为会主,每天利息5%。在上得31会员后,黄某声称再没有钱支付给以后的19名参会人员,而黄某非法涉嫌诈骗领取“会钱”后逃逸,涉及涉嫌金额150余万元,给参与入会人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
同年5月28日,册亨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在位于黔西南州兴义市吉安居居民小区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嫌疑人田某抓获归案。据悉,田某于2002至2004年间,先后在册亨组织社会不特定人群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休等公民覃某、王某、杨某、黄某人以每人会(集资)300元、500元、600元、1000元,承诺支付月利息10%、20%不等的形式开展民间“斗会”活动,参与“斗会”人员200余人次,涉案受害人多达70余人,包括普通村民、企业老板、离退休干部、教师等,吸收资金近100万元,田某、黄某自任会主(所谓会长)。在“斗会”过程中,少部分先领取会钱的会员在取到会钱后不再继续上会或者逃逸,导致“烂会”,造成参与“节约集资”会员重大损失。同时,田某作为“会主”,每会均在第一会领取,在得到别的会员入会的会钱后去向不明。田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地方金融秩序,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案发后,册亨县公安局先后接到多名被骗人员报案,黔西南州公安局、册亨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立即案侦查。在深入走访、获取大量的证据于2012年5月22日,侦查民警在获知犯罪嫌疑人藏匿兴义后,立即向局领导和州公安局汇报,通过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于5月24四日在兴义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田某抓获归案。之后,犯罪嫌疑人黄某闻讯田某落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黄某被刑事拘留。 至此,这起在册亨县境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告破。
在此警方特别提醒广大朋友:如遇类似情况,请及时报警,以防再 次诱骗,同时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以防外漏。(潘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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