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挂牌成立首家项目法庭 七项职责为项目服务
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册亨县人民法院项目法庭”,并举行了揭、挂牌仪式,为贯彻落实和助推国发2号文件及贯彻实施省委“两加一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成立项目法庭是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的部署,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视察贵州时提出的“重在结合,重在创新,重在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该县紧密结合巧马工业园区等大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将司法服务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面推出的新举措,项目法庭负责人由院机关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兼任,由两名民事审判法官参加组成合议庭,项目法庭牌子挂在民事审判第二庭。
项目法庭担负的主要职责:一是要深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司法大走访,了解重点项目的整体状况和进度,了解司法需求,分析总结重点项目在立项、规划、拆迁、建设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和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纠纷苗头;二是把好立案关,有效调控涉建设项目的各类案件。对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影响项目落地、开发建设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对可能会延缓、阻碍项目落地、开发建设的案件,严把立案关,尽量通过诉前程序解决;对为延缓、阻碍项目落地、开发建设而提起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不予立案,并对行为人予以司法制裁;三是依法稳妥审理好建设项目落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纠纷案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涉重大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四是依法审理和执行建设项目引进、落地及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融资、联营、技术转让、股权争议等纠纷案件;五是慎重审理建设项目落地和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征用、规划报建、项目审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案件;六是积极受理建设项目落地和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案件,通过司法审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时行政,依法推动建设项目尽快审批落地;七是从严、从快惩处破坏、影响建设项目落地和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营造让投资者放心的安全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王甫信 吴永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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