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农机投诉纠纷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册亨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机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兄弟权益,确保春耕顺利开展。
近日,册亨县岩架镇农户王某到该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他于2012年2月14日在册亨县者楼镇渝册五金机电批发部购买了一台价值2700元的“凯马”牌170型柴油动力微耕机,当年使用了几次后便闲置家中,于2013年1月24日再次使用时,电动机突然自爆,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王某多次找销售商协商解决未果,眼看今年的春耕已经开始,忧心忡忡的王某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找到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该县消费者协会立即开展了深入调查,先向投诉者王某了解情况,同时与销售商肖某联系,约定时间到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与消费者王某面对面进行调解;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对销售商进行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使其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销售商肖某答应无偿为王先生更换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新的电动机,圆满解决了此次纠纷。
事情得到妥善解决,心中的石头落了地,王某感动地说:“我这起投诉发生在这个大忙季节,可是册亨县消费者协会心里装着我们农民消费者,为了我们的权益积极奔走,让我微耕机的电动机及时得到更换,正好赶上春耕,太感谢你们了!”(邢祖性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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