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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政法部门推行“1+1+1”推动模式

2013年06月20日 10:44:52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韦军

亮点黔西南 日前,册亨县委政法委员会、册亨县人民法院、册亨县公安局、册亨县司法局推行“1+1+1”推动模式,35名政法部门班子成员每一个月到全县14个乡(镇)的一个乡(镇)任一天乡(镇)党委政法委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巩固和提升“平安册亨”创建成果和水平。“1+1+1”推动模式的“党委政法委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到乡(镇)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履行乡(镇)政法委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的职责,了解该乡(镇)治安动态,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解决需要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推动模式要求各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到乡(镇)开展工作的情况,每月30日前书面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材料收集整理,并在次月初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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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政法部门推行“1+1+1”推动模式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6月20日 10:44:52 | 韦军

亮点黔西南 日前,册亨县委政法委员会、册亨县人民法院、册亨县公安局、册亨县司法局推行“1+1+1”推动模式,35名政法部门班子成员每一个月到全县14个乡(镇)的一个乡(镇)任一天乡(镇)党委政法委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巩固和提升“平安册亨”创建成果和水平。“1+1+1”推动模式的“党委政法委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到乡(镇)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履行乡(镇)政法委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的职责,了解该乡(镇)治安动态,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解决需要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推动模式要求各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到乡(镇)开展工作的情况,每月30日前书面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材料收集整理,并在次月初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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