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一男子酒后向老板讨工钱 话不投机动手互殴致一人受伤
亮点黔西南讯 7月3日,一贞丰男子酒后为自己讨工钱,与债务人双方话不投机发生口角,在册亨县弼佑乡某居民家被老板殴打头部、手等不同程度受伤并报警。该县弼佑乡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经1个多小时的实地调查,取证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思想工作和政策法律宣传后,工地老板李某同意支付工人韦某工钱240元和医疗费260元,共计500元,韦某(工人)也承诺今后不再找李某(老板)闹事,并写下保证书,当场互道歉。
据调解民警介绍:2013年7月3日15时30分,该县佑派出所民警正忙着收拾材料准备下村开展流动警务室,有一男子脸上、双手沾满鲜血,还嚎嚎大哭地跑进派出所报案。其称自己是贞丰县者相镇猫坡村纳秧三组的韦某,15时许在弼佑街上卜举福家被李某(老板)殴打受伤。请派出所民警出警帮助解决。
接警后,弼佑派出所民警依法将韦某(工人)进行了解情况后,得知韦某中午在坝怀的卜象家吃饭两半碗米酒后便去问在李某(老板)欠做房子墙内(水泥工)的240元工钱,双方因话不投机,遂而发生殴打一事。民警确认情况后迅速赴现场着手调查、取证后便把李某带至派出所询问,询问结束后民警视其情节轻微拟对双方进行调解,经民警做双方思想和政策宣传工作近1个多小时后,双方都同意让派出所民警作中间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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