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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唱社保双簧骗老人4万元 取款被旁边民警识破并抓获

     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黔西南州册亨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将张某、王某以涉嫌诈骗向册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以二被告犯诈骗罪(未遂)开庭审理后判决,二被告分别领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两被告认罪服法经未上诉

    据悉,今年3月,王某在修文县城街上遇到被告人李某某(另案处理),称外出做生意需要车辆和驾驶员,李某某就跟他人借来一辆轿车于同月16日从贵阳市出发,中午3人同车抵达册亨县城。

     张某、王某一下车就到银行附近寻找诈骗目标,张某在县城某银行旁盯上了刚从银行办事出来的丁某某,主动上前与丁某某搭讪套近乎,称其是“县社保工作人员”,可以为丁办理“老年人补助”,并将丁带到一酒楼门前找到王某,张某、王某一唱一和,骗得丁某某的信任,便将其存折交给二人并告知密码,同时又谎称办理“补助”需要身份证等才能办理,叫让丁回家取证件。

     张、王二人趁丁某某回家取证件之机,张某便打电话通知李某某开车到银行附近等候,王某拿着丁某某的存折到银行营业大厅取款,办完取款手续后,银行工作人员正准备将4万元现金交付王某。此时,正在银行营业大厅办理业务的公安局民警发现王某举止异常,及时将情况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并阻止将4万元交给王某。

     王某发现阴谋暴露,急速从银行营业大厅离开,民警等人迅速追击,在外等候的张某、李某某二人发现王某慌张从银行出来,后面还有警察跟着,张某慌张地跟李某某说:“王老大出事了,快走!”。

     李某某迅速发动小车,载着张某逃离县城前往望谟方向,途中张某下车转乘客车逃往望谟县,让李某某独自驾车到望谟县汇合,案发后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被告人张某、王某实在施欺骗过程中,对受害人丁某某谎称是社保工作人员,以办理“老年人补助”,骗得丁某某的信任将存折和密码交付给二被告,在嫌疑人王某取钱又被公安民警察觉并成功阻止,否则丁某某的4万元人民币将被王某取走,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册亨检察院将被告张某、王某以涉嫌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张某犯诈骗罪(未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公民,相信天上绝对不会掉馅饼,通过本案例剖析旨在让大家一定要随时提高警惕,时刻防范不法人员的诱惑。同时年轻人要经常提醒自己的老人不要受骗上当,老人确需到银行办事或取钱,要抽出一定时间陪他们一起去,不让那些心怀鬼胎的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韦应贵 邰秋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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