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八渡实行“五严”促作风转变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八渡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镇实行“严纪律、严制度、严作风、严要求、严问责‘五严’”,深入推进“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作风整顿活动。
严纪律
完善《关于八渡镇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配套出台《八渡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日常工作纪律处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管理,规范机关日常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严制度
制定“绩效考核机制、关怀激励机制、便民服务机制、跟踪督导机制”四项制度体系。切实解决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关系切身利益的事项舍不得放等问题;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重点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等。
严要求
提出日常工作纪律“十不准”。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不准违反会议纪律,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部门和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吃请,不准擅自外出、休假,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制造、传播谣言,散布小道消息等。
严作风
由镇纪委牵头,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不打招呼、随机进行,到各单位对干部在岗在位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干部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负责,严肃查处上班时间打麻将、上网购物、玩游戏、看电影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狠刹吃喝风、赌博风、走读风等。
严问责
明确规定由镇纪委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通报一次的,当事人书面检查;被通报两次的,在全镇作通报批评;被通报三次及以上的,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一律辞退。所在单位有一人次违反“十不准”规定的,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两人次及以上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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