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订婚彩礼引争端 村“两委”联合调解握手言和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一起由订婚彩礼而引起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在弼佑乡伟外村“两委”的联合调解下,最终当场圆满解决。
2013年3月,黔西南州册亨县弼佑乡伟外村的男青年鄂某与本村女青年骆某在广东务工期间认识并相恋,并于2013年年底双方都回家过年的时候订婚,订婚当天,鄂家给予了何家婚金3200元、母奶钱2400元(当地订婚时男方付给女方父母的一种瞻育金)、订婚办酒购物花费约4853元,共约10453元。订婚后不久,双方各自外出打工,相互间联系并不多,长此以往,感情逐渐淡化,相互间失去了信任,女方骆某没有信心和鄂某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愿望。
最近,双方关系开始僵化,女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且愿意返还订婚礼金和物资花销。但是鄂某要求女方除了返还订婚礼金和物资花销外还要求女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经村“两委”深入调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按照当地习俗订立了婚约,骆某付给鄂某订婚彩礼5600元和物资花费约4853元。
经“村两委”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女方骆某同意一次性返还订婚彩礼和物资花费共10453元,男方鄂某也表示同意,双方当场签订了协议。(欧根雪 岑光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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