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派出所民警正在调节纠纷。
图为民警正在推撞向石崖的车辆。
亮点黔西南讯 “只有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才能处理此事”,现在不知道谁欠谁的工程款,在册亨坡妹派出所林某就得最多的一句话。11月17日,册亨县公安局坡妹派出所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成功处理一起工程款纠纷,通过民警一番的耐心解释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错误,并愿意通过派出所当面了结所拖欠的工程款,在民警的主持下,林某当即支付了所拖欠黄某的16000元工程款,黄某表示也今后不再追究林某打伤他头部的责任,林某也表示自己将自己撞到石崖的车辆损坏移开并自行修理,双方从此不再互相找麻烦化解纠纷。此举,深受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据调处的民警介绍:2015年11月10日,该所接到村民黄念明打来电话报警称:“其距坡妹镇辖区的2公里处的册亨至--贞丰方向的贞丰辖区内的化稿林村(贞册)一公路边被人打伤,请求派出所前来出警处理。”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带班所长胡平彦立即带领值班民警杜云飞、协警曾洪、吴兴园火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了控制,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同时一边安排人员将伤者送到坡妹医院进行治疗,一边固定现场所有证据,并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
经查:当天下午16时许,位于该县的坡妹镇岩云村纳埂组村民林春金、林春勇两兄弟驾驶贵EX6592的一辆皮卡车从贞丰往册亨方向行驶,途径暗井组时被黄念明及其亲属将车辆拦下,要林春勇还清拖欠黄念明16000元工程款,双方争执并发生抓扯,林春金从皮卡车上拿得一把折叠锯来吓唬黄念明及其在场的亲属,黄念明的头部前额被林春金的锯子划伤。见状,林春勇遂驾车离开,林春勇因操作不当,将车撞向路边的石崖,导致车辆受损。
为确保调解工作及时化解,最后经派出所通知双方当事人(黄某和林某)来到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过民警一番的耐心解释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错误,并愿意通过派出所当面了结所拖欠的工程款,在民警的主持下,林某当即支付了所拖欠黄某的16000元工程款,黄某表示也今后不再追究林某打伤他头部的责任,林某也表示自己将自己撞到石崖的车辆损坏移开并自行修理,双方从此不再互相找麻烦,派出所圆满成功的处理该起纠纷,及时化解了矛盾。(潘虎 杨忠权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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